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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报信息发布(2024-47):关于组织报送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一次榜单”揭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5日 文章来源:

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发布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一次榜单”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解决方案征集方向

本次发布征集解决方案的“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共12个问题,涉及山洪泥石流、森林草原火灾、道路桥梁汛期安全3个领域,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优秀方案奖励方式

发榜方组织专家对揭榜方案与榜单问题的契合度、方案可行性、有效性、实用性、可推广性、经济性、时效性等进行评审,遴选出优秀揭榜方案建议名单并向全社会公示。发榜方对每个榜单问题排名前4位的优秀揭榜方案牵头提供单位,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揭榜要求

(一)揭榜方要求。

1.可独立揭榜或联合揭榜。

2.牵头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省内外创新主体,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

3.联合揭榜的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应签订揭榜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职责,约定知识产权分配比例,协议作为揭榜书附件。

4.揭榜方应对揭榜书内容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承诺揭榜书内容及附件材料无知识产权争议、方案若中榜自愿授权发榜方无偿使用。

5.揭榜材料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确需变更的,须经牵头单位批准后书面报发榜方同意后调整。

(二)揭榜方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提出的问题解决方案主体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解决方案编制的科研人员。

2.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

3.项目负责人无学历、职称要求。不纳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限项管理。

(三)申报限项要求。

每一个榜单问题,同一个独立法人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如报送揭榜方案超项,将组织院内评审。

四、揭榜方案报送要求

(一)揭榜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填报揭榜书(附件2),并准备以下材料:

1.榜单问题解决方案(附件3)

2.牵头单位独立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可联系科发院综合服务中心提供)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个人征信证明复印件

4.揭榜合作协议

(二)揭榜单位请于2024年11月4日17点前将纸质材料按以下要求提交至科发院205办公室,学院汇总审核后,统一加盖公章:

1.揭榜书主件及揭榜书附件234一式两份

2.“榜单问题解决方案”单独装订成册,一式十五份

3.采用A3纸骑马装订,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揭榜单位请于2024年11月4日17点前将上述全部材料电子版提交至科发院

(四)评审答辩

发榜方将组织专家对揭榜方案进行初评和终评。初评时,专家组将根据需要对部分项目开展线上质询,每个项目不超过5分钟;终评时,入围项目均须参加现场答辩,每个项目PPT汇报不超过10分钟。届时项目负责人或委托相关人员参加线上质询和现场答辩,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揭榜资格。评审答辩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附件:1.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一次榜单”

          2.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一次榜单”揭榜书

          3.“榜单问题解决方案”模版及填写要求


科学技术与产业发展研究院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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