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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2日 文章来源:科学技术与产业发展研究院

各单位、各部门:

接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现就2024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4年度选题指南》(附件),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三、申报办法

(一)系统申报。申报人登陆“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www.ywky.edu.cn/),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

(二)材料要求。申报人请于7月15日至19日、7月26日17:00前将纸质申报书提交至科发院(综合楼B204)接受审核、盖章,并于8月9日17:00前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扫描件。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申报书扫描件请同步发送至邮箱。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 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4年11月公示。


 

附件:1.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4年度选题指南;2.国家语委科研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上一条:课题申报信息发布(2024-33):关于开展四川省教育厅2024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